档案管理:涉密载体管理工作如何做好?

2020/8/26 11:13:57       来源:        作者:孙超       浏览量:  1

众所周知,档案管理工作与安全保密工作有着天然的联系,一方面,如果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那么档案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如果档案内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则档案本身存在较大经济价值,可保证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档案管理日常工作中可能会碰到多种涉密载体,那么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如何做好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1、收发

会博通产品经理指出,接收密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收发密件的基本程序办理,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并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分发密件,应当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

 

2、传递

携带密件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未经批准,禁止携带密件参加外事活动和进入境外机构。携带密件外出途中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立即就近请示保密、公安、国家安全部门或请求其他国家机关、单位予以帮助,并尽快与本机关、本单位取得联系,如实报告情况。因公出境一般不得携带密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复制和摘抄

绝密级文件,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密件,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印、复制上级机关下发或其他机关单位制发的密件,应当经制发机关批准。

 

4、汇编

涉密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汇编。汇编的密件,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属于上级机关下发或者其他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发文机关单位同意。

 

 

5、销毁:

送销前,机关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送销时,机关单位应当分类封装、安全运送,并派专人现场监销。需要注意的是,涉密载体必须送交专门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禁止送交其他任何单位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