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档案卷盒及其有关表格的项目设置、规格、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705-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财会字[1998]32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3、会计凭证封面格式
3.1会计凭证封面外形尺寸
封面尺寸规格采用245mm×130mm(长×宽)或245mm×150mm(长×宽)。封底尺寸同封面尺寸。
3.2 会计凭证封面项目
封面项目包括单位名称、会计凭证名称、时间、册数、册次、记账凭证起止号、记账凭证数、附件数、会计凭证总数、会计主管、装订人、装订时间、备注。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见附录A 图A1(a)、图A1(b)]。
3.3 封面项目的填写方法
3.3.1 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为“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简称为“卫生部”;“云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简称为“云南省财政厅”。不得简称“本部”、“本委”、“本省财政厅”等。
3.3.2 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3.3 时间:填写本册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3.3.4 册数:填写会计凭证的册数。
3.3.5 册次:填写本册会计凭证的序号。
3.3.6 记账凭证起止号:填写本册记账凭证起号和止号。
3.3.7 记账凭证数:填写记账凭证的张数。
3.3.8 附件数:填写本册会计凭证的附件张数。
3.3.9 会计凭证总数:填写本册所有凭证的合计张数。
3.3.10 会计主管:填写单位内部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3.3.11 装订人:填写负责该本会计凭证装订的人员。
3.3.12 装订时间:填写该本会计凭证装订结束的时间。
3.3.13 备注:填写该本凭证需要说明的事项。
3.4 制成材料质量
记账凭证封面和封底宜采用126克以上牛皮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