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政务服务电子文档归档规范原则

2020/9/11 10:53:44       来源:        作者:孙超       浏览量:  1

1、基本原则

1.1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档案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1.2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应以电子形式归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归档对应纸质材料。

 

2  职责和分工

应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分工,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a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一体化在线平台规划和建设时提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功能需求,组织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制度,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统筹建设和应用培训,负责指导和监督政务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负责审核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b ) 政务服务机构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的形成、办理、归档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涉及多个政务服务机构联合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政务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归档工作。其中,政务服务机构的业务办理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政务服务机构的档案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c ) 信息化部门负责依据标准和实际需求开发一体化在线平台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功能,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提供技术支持。

 

3  基本要求

3.1  政务服务机构、信息化部门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安全防护体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基于安全的网络和存储介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3.2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分为在线归档和离线归档;归档时间分为实时归档和定期归档,定期归档最迟不能超过电子文件形成后的次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