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子卷宗信息化管理,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2020/9/15 13:40:1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

信息化时代,电子卷宗在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规范案件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多地检察院把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管理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下是规范电子卷宗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人才培养,确定专人负责

为及时有效地对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电子卷宗制作,可通过现场讲解、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对电子卷宗制作和使用进行培训。案管办确定专人负责电子卷宗工作,同时要求案管办其他干警认真学习电子卷宗制作,确保案件及时制作和上传。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干警也需学习电子卷宗使用知识,保证学以致用,辅助办案。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升质量

按照电子卷宗材料上传要求,对于公安机关报送的审查起诉案件提出严格的扫描卷宗标准,通过当地公安局法制科下发到各支队和派出所。案管办严格审查报送卷宗材料,杜绝页码错误、案卷材料缺失、目录与案卷内容不一致、装订不规范等异常状况,把好审查关,确保卷宗材料正确无误。对内主动加强与公诉部门的沟通,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深入分析,积极解决。

 

三、建章立制,制作规范全面

制订相关规范,让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按照安全、一致、规范的原则,确保电子卷宗制作高效优质。明确制作期限,保证电子卷宗制作率。要求案管办干警必须将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在当天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特殊情况除外,从制作期限上明文要求,对干警起到了督促的作用,提高了电子卷宗的制作率。截止目前,案管办共制作一审公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退回补充侦查、提请批延等案件的电子卷宗 41585141439页。

 

四、做好保密工作,跟踪导出确保安全

严格监控电子卷宗导出情况,对因办案需要复制电子卷宗或案件质量评查需要调阅电子卷宗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案管将所需电子卷宗予以提供,且用于制作电子卷宗的光盘要求及时随卷移送到相关业务科室。扫描电子卷宗后,在电脑上留下的文件备份定期做删除处理,严格防止案件材料泄露,做好案件保密工作。

 

五、严格律师阅卷,保障律师权益

在充分审查其阅卷手续材料确保正确齐全的前提下,告知律师保密和妥善保管责任,并签订保密协议;刻录光盘时,在电子卷宗上制作专用电子水印,保证律师阅卷材料来源合法及去向明确;在阅卷登记台账上进行登记,由律师签字后方可领取光盘,保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六、加强硬件条件建设

配备精良的硬件设备,保证制作过程流畅。我院严格按照高检院要求配备专业的扫描仪和台式电脑及其他配套设备,建设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与办公区域隔离,确保整个电子卷宗制作过程能够安全、流畅进行,从硬件上规范电子卷宗制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