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卷内文件可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文件装订前,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修整。归档文件已破损的,按DA/T25予以修复。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应予复制。
2、文件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档案的保护和管理。装订应尽量减少对文件本身影响,原装订方式符合要求的,应维持不变。
3、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损害文件制成材料的物质。不得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
4、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装订时,如果文件较薄,可使用不锈钢订书钉。以件为单位装订的,应在每件文件首页右上方空白处加盖档号章,图纸宜在标题栏附近或正面空白位置加盖档号章。档号章应使用红色印泥,式样见附录图A.1。档号填写方法同5.6.1,序号填写方法同
5、加盖档号章不得压盖原有字迹、线条。 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的文件较厚时,宜使用“三孔一线”的方式在左侧部位装订,棉线装订结应打在背面,留不多于10mm的线头。
6、超出卷盒幅面的文件应叠装成A4幅面,折叠方法见GB/T10609.3-2009。小于A4幅面的文件应粘贴在A4纸上再进行装订,粘贴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