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工作的分类、程序和基本原则

2021/3/2 17:39:51       来源:        作者:小博       浏览量:  361

档案管理工作是档案行业最常见的工作内容之一,知识管理专家会博通整理分享了以下干货知识。

 

档案整理,是通过一系列手段,将收集来的档案科学地组织,使之条理化和系统化。一般情况下,收集来的档案处于相对零乱、无组织状态,加上档案数量日益增加,成分越来越复杂,如果不加以整理,就会给日常管理和实际利用档案带来很大的困难。只有整理好的档案,才能为档案的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提供基本的单位和完整的体系,为准确地鉴定档案的价值提供全面、系统的依据。此外,档案经过整理,可以完整、系统地反映社会活动、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本来面貌,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参考作用,体现档案的利用价值。因此,档案整理工作是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对其他档案工作环节有着很大的影响。

 



一、档案整理的分类

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分类、、案卷封面编目、案卷目录编制。

具体内容:

(1)会计凭证类:反映资金牧付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出纳凭证。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的出纳报告、附注及文字说明,银行存款对账单应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其他出纳报告。

(3)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辅助账簿及其他备查薄 [1]  。

(4)其他类:作为收付依据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按规定应单独存放保管的重要票证单据,如作废的支票、作废的发票存根联与发票、作废的收据存根联与收据;出纳盘点表和出纳考核报告等。

(5)档案管理类:出纳档案移交清册、出纳档案保管清册以及出纳档案销毁清册。出纳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时,一般包括分类、装订和成册三个步骤。

 

档案整理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

①全宗的组织及排列;

②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③案卷的编立和排列;

④案卷目录的编制等。

这是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步骤,这一系列的工作一般由不同的工作部门和人员分别承担,但这些工作程序并非在任意情况下都完全按顺序一一进行。

对于档案机构来说,在实际工作中,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大体上有三种情况:

 

(1)在正规的工作条件下,档案室所接收的是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的是由机关档案室根据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这样,档案室和档案馆的档案整理工作,主要是对所接收的档案,在更大的范围内进一步系统地整理,如全宗和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加工,等等。

 

(2)对整理不善的档案进行局部调整。

档案馆和档案室对于已经整理入馆、入室保存的档案,经过管理实践的检验或专门质量检查,要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进行一定的加工,以提高其整理质量;另外,某些档案材料由于保存的时间较长,其自身和档案整理体系都会发生某些变化,须对其进行调整。

 

(3)零散文件的整理。

档案馆(室)有时也接收和征集一些零散的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档案进行全过程的整理工作,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文件的分类、案卷的编立和排列、编定档号,编制案卷目录,等等。

我国档案室、档案馆的整理工作一般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但后面两种情况也经常出现,因此,档案工作人员仍需熟悉和掌握整个档案整理程序。

 

三、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般情况下,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档案的整理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主要体现为文件在其来源、形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密不可分的关联。经过整理,将有历史联系的档案组合在一起,能充分体现出档案形成时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规律,全面反映各种活动的本来面貌,从而发挥档案应有的作用。

 

(2)档案的整理应该充分利用原有基础。

第一,应充分重视和利用先前整理的基础,不要轻易打乱重整;

第二,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应该充分研究和利用原来整理的成果,不要轻易破坏以往整理和保存的历史状况。

档案在整理过程中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体现了对档案来源的尊重。

 

(3)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般情况下,档案的整理必须在保持文件之间历史联系的基础上,采用更简洁有效的方法使整理的档案便于保管和利用。